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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当前位置:盘锦市卫生监督网 >> 卫生许可
 新办理步骤与详细说明:
  一、 网上申报
  申办者需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
 
(1)”申请单位“”单位地址“应按照工商预留或核准的名称、地址填写;
(2)申报许可项目:应按申报服务功能分项:如”住宿、客房““洗浴、美容、理发”“游泳馆”
或“商场”等功能填写。
(3)申报材料要编有页码并逐项填写;
(4)“卫生设施”应填写为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采用的各种设施设备,如消毒、清洗、更衣、通风、照明、空气净化、防尘、防鼠、防蝇等内容填写。
(5)主管部门意见:如有上级单位应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二、 资料提交
  申办者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经营场所资格说明,复核换证的提供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名单;
(3)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4)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5)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单位出具的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6)设立娱乐场所的应提供文化,公安部门的“企业预先审核证明材料”;
  凡企业提供的图文资料均需用A4纸打印(设计图纸除外)并加盖公章。
 
三、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市监督所两名以上监督员到现场监督,经审核批准后发给
《卫生许可证》 。新发《卫生许可证》时原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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