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由盘锦市卫生局组织实施,由盘锦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市范围内食品、公共场所A级单位的申报、初审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其中公共场所的A级企业评定为省内首家试点。
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抽调专家联合组成A级单位评审组,对所申报的单位按A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依据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公共场所安全的因素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制定量化标准,综合评价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一是对企业的软件如:持证经营;卫生制度及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等。二是对企业的硬件如:整体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多方面进行检查评审,并按要求逐项评分。最终经过评审组的严格审查验收在盘锦市337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90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共评定出食品经营A级企业41家,公共场所经营A级企业7家,其中生态园酒店、国贸饭店、大众花园宾馆、新宇宾馆4家企业还荣获了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双A级。
卫生等级的含义:A-卫生优秀;B-卫生规范;C-卫生基本合格;D-卫生不合格。盘锦市卫生监督所建议消费者到卫生等级较高的食品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接受服务。
(盘锦市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室 王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