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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监督所简介

时间:2007年11月5日9:28
来源:

    盘锦市地处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西北邻锦州,东界鞍山,南临辽东湾,市中心距省城沈阳150公里。全市辖双台子、兴隆台两区和盘山、大洼两县。区域面积3959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20万。

        盘锦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67月,是受盘锦市卫生局委托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履行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发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含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等执法监督任务,以及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等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盘锦市卫生监督所编制42人,在编人员42人,所领导班子成员3人。业务科室8个,在岗监督员4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21人,初级职称5人。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17名,专科学历15名。

        盘锦市卫生监督所所长、书记齐忠伟,主抓党政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综合办公室、稽查科工作;副所长蒋志麟,兼任盘锦市卫生法学会会长,分管爱国卫生监督科、餐饮卫生监督科、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副所长马刚,兼任工会主席、协管综合办公室,分管传染病与医疗机构监督科、企业卫生监督科。

        建所以来,全所职工秉承着“执法需要权威,权威源自作为。执法需要形象,形象源于自律。”的信条忘我工作,在盘锦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大方针后,我们提出了“和谐执法”的理念,不以罚款为目标,只以服务为准则,为监管业户提供全面的卫生技术指导,帮助其进行整改,只对屡教不改并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在全市186个“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重点单位中名列前茅,但是我们对严重漠视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从不手软,首次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并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在地方法院的支持下强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整改,也是盘锦市第一家参加公开听证会并全面胜出的执法单位。同时我们组织所内专家,对卫生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修改,去除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要件,降低了行政许可门槛,虽然后续监管工作繁重了,但是为更多的创业者提供了机会。廉政工作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制定并发布了盘锦市卫生系统第一份“禁酒令”,严禁卫生监督员与行政执法相对人发生任何吃请活动,并由所领导亲自带领稽查科对业户进行随机走访,发放不记名调查问卷,有效遏制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树立了盘锦市卫生监督队伍的铁军形象。

        在盘锦市卫生局和省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同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盘锦市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的发展,我们将紧紧围绕“卫护生命、卫护生活、卫护生态”及“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信念,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始终把公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以强化监督执法为着力点,以努力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动力,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盘锦市卫生监督所联系方式

网址:www.pjwsjd.com.cn           E-MAILlnpjwsjd@sohu.com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鹤翔路5     邮政编码:124010

电话:0427-2939363   传真:0427-28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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